部分零售药店出现“一药两价”现象,即同一药品对医保结算与现金支付顾客实行不同售价,且医保结算价格往往更高。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参保人的切身利益,更涉嫌违规套取医保基金,触碰了医保基金使用的安全红线。
所谓“一药两价”,通常表现为药店将药品以较低价格吸引自费顾客,同时却将医保目录内的同种药品以明显虚高的价格进行医保结算。这种操作的直接后果是,在药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变甚至更低的情况下,通过医保结算获取了更高的医保基金支付额度,造成了医保基金的隐性流失。从本质上讲,这是将本应由药店承担的市场竞争成本或让利部分,转嫁给了国家医保基金,是一种变相的“骗保”或不当获利行为。
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“看病钱”、“救命钱”,其使用安全关系到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。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多部门三令五申,严禁任何形式的欺诈骗保行为。药店“一药两价”的做法,直接违反了医保服务协议中关于如实计价、合规结算的规定,扰乱了药品市场价格秩序,侵蚀了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。
对于参保人而言,“一药两价”可能带来双重损害。一方面,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医保卡购药,可能无形中消耗了更多的个人账户余额或统筹基金额度,影响其未来的医疗保障权益。另一方面,这种行为若推高医保基金支出,长远来看可能影响医保政策的持续性与报销水平。
杜绝此类“套路”,需要多方合力、重拳整治。医保监管部门应加强大数据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,将药品医保结算价格与市场实际售价进行常态化比对分析,对异常价格波动和结算行为及时预警、严厉查处。应完善医保定点药店协议管理,将价格诚信作为核心考核指标,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,对违规药店予以中止协议、取消定点资格等处罚。需畅通举报渠道,鼓励参保人和知情者积极监督。药店自身必须树立守法经营意识,充分认识到医保基金的法律严肃性,将提供合理价格和优质服务作为竞争之本,而非铤而走险套取基金。
药品零售连接着医保基金与终端患者,其经营行为必须严守合规底线。“一药两价”这类玩弄套路的空间必须被彻底压缩。只有确保医保基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,才能筑牢医疗保障的堤坝,真正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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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2:48:47